当前位置:首页 >> 讨债问答 >> 地区百科
讨债问答

地区百科
在大庆要账心烦呢?教你几招!
发布时间:2025-07-01 14:50:18  热度:0 ℃

  在实践中,清收工程款主要四种方式,即公司催款函、专人登门催款、律师函、司法途径。施工企业应根据业主的资金实力、欠付工程款的金额、是否还需要长期合作、欠付期限等采取不同的措施。


  一、公司催款函


  如果业主存在欠付工程款的,可以采取发公司催款函的方式。发公司催款函应注意两点:


       (1)根据目前与业主的关系,表述语气可有所不同。关系比较好且金额不大的,语气可比较温和,并运用同理心去起草催款汉,否则,则语气应严厉。

       (2)公司催款函的邮寄地址应当是合同约定地址或工商注册登记住所地址,同时,保留邮寄凭证或记录,如业主拒收的,收到退件后不要打开。


  二、专人登门催款


  成立专门的催款小组,制定相应的指标和奖惩措施,加大催款的力度。有时候业主资金确实紧张,但并非没有,如果提前催款、催款比较勤、力度比较大,往往业主会优先考虑。


  一些大型的建筑集团公司都建立了自下而上的一整套严密的回款及清欠专项责任体系,从项目部成员、分/子公司班子成员到集团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等均按照各自责任范围签订清欠回收责任书,有明确的考核指标及奖惩机制,考核指标为“责任回款额”的完成情况。


  三、律师函催款


  律师函催款是指在公司催款无果的情况下,委托律师发律师函催款。律师函催款是比较正式的一种方式,有时候也会有比较好的效果。


  四、司法途径


  对于无偿债能力或故意拖欠的,要及时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措施予以清收,但这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业主资金状况很不好,则建议在竣工或停工后6个月内起诉,此时,施工企业可以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对于施工企业是和大型房产公司或大型央企合作的,此时还需要考虑将来是否还要与其合作的问题。


  问:对于建设单位没有钱,以房抵债是否是唯一选择?何时应以房抵债?是否还有其他方法?


  最近不少施工企业朋友说“向开发商要钱,开发商说没钱付工程款,要求直接拿房子,一直很纠结到底要不要拿房子”,我给的建议是:不要轻易同意,也不要直接拒绝,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其实最关键的并不是拿不拿房子的事情,而是以什么价位拿!大多数开发商都是要求按照其销售价格拿房子,但施工企业却觉得那房子根本不值那价,而且也很难转手套现。因此,双方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纠结于此。


  此时,最关键就是要看开发商的资金情况:


  (1)如果开发商资金极差,濒临破产的边缘,那么,此时拿房子是止损最有效的途径;


  (2)如果开发商尚不至于破产,双方仅仅就抵房价格迟迟达不成一致时,则应趁早起诉查封未售房屋。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以房抵债,务必要尽快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目前法院对以房抵债协议是否有效尚存非常大的争议,因此,一旦达成以房抵债意向,应尽快办理过户登记。


  当然,除了以房抵债外,施工企业还可以通过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融资、引入“白武士”,或者通过第三方债权转让的方式让自身债权得到清偿。


  问:如何处理挂靠施工的收款难问题?如何规避风险?


  2014年下半年,住建部围绕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密集出台了多项文件,如《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此次行动被称为“史上最强工程质量治理”。


  在上述文件出台前,“挂靠”早已被《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只不过现阶段,住建部门抓得更严了,查处力度可以说是空前的!


  但“挂靠”作为建筑行业痼疾,其形成及存在有相当长的时间,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用一剂猛药去除,难免会伤筋动骨!而且,事实上从我们过去处理的大量纠纷中,不难得出这么个结论:放任挂靠不管,其带来风险远远大于所收的些许“管理费”!如挂靠的项目经理乱刻项目部章、私自收取保证金、私自从业主处领取工程款等等。


  那么,作为施工企业,如何有效防范相关风险呢?


  第一,杜绝挂靠,采取内部承包制。挂靠是法律不允许的,但是内部承包制是被法律允许的。施工企业可以将可靠的挂靠人聘为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设备,同时,加强人、材、机的管控,为项目提供支持。


  第二,通过劳务分包的方式与原挂靠人合作。可以让原挂靠人设立劳务公司,并取得劳务分包资质;施工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劳务分包是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材,如若劳务分包合同包含主材,则会被认定为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三,加强质量管控,严抓“工程款”及“印章”。质量合格是施工企业最主要的义务,也是施工企业主张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关乎施工企业的业界声誉,因此,施工企业务必加强质量管控。同时,以往挂靠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麻烦的主要原因就是“工程款未能进入企业帐户”和“挂靠人乱刻印章”,因此,所有项目的工程款必须进入公司帐户,印章派专人进行保管。


  第四,加强项目巡查,常与业主“谈心”。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企业很少对项目进行巡查,以至于一旦出事,则悔不当初!其实,只要在施工过程中,多跑跑项目,与业主谈谈,就能规避很多问题。


  问:承揽工程项目前,如何对业主进行初步调查,才能减少坏账比例?


  俗话说“凡事谋则立,不谋则废”,施工企业承建一项工程,就如同一场婚姻,怎能不要对结婚对象进行一番考察?谁也不想找个没有诚信、没有实力,整天耍赖的“业主”来结婚吧!


  那么,怎么考察?考察哪些内容?


  至少有三个方面:企业状况、项目真实性、诉讼案件情况。


  第一,必须对业主的企业状况有所了解,至少应知道业主的注册资本、股东情况、股东是否已实缴出资、企业是“在业”还是“注销”“吊销”、业主在业界的口碑等。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就能了解到业主企业的基本信息,也可委托律师做更深入的调查;与此同时,通过走访业主曾经合作过的施工企业来了解业主的信用状况,是否能及时付款、签证是否存在恶意拖延等。


  第二,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考察。如是否已经取得了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如尚未取得上述文件的,则施工企业应慎重考虑是否承接工程。


  第三,通过“裁判文书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对业主的涉诉信息进行调查。通过对业主涉诉信息的调查,也可以了解业主的资金状况、是否诚信等信息,作为是否承接工程的重要参考因素。


  • 扫一扫添加微信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鼎顺讨债公司网哈尔滨办事处

    联系人:哈尔滨鼎顺讨债

    电话:17821879799

    邮箱:

    地址:鼎顺讨债公司网哈尔滨办事处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7821879799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